2013年5月2日

批判性思维扫盲:学会区分“事实”与“观点”

★引子


  近期发了两篇博文《每周转载:关于雅安地震的种种乱象》《为了地震灾民——多些“监督问责”,少些“煽情感动”》,引来不少读者留言。某些网友甚至在博客留言中吵了起来。据俺观察,有些参与口水战的网友,不善于区分“事实陈述”和“观点陈述”。而区分这两者的能力,恰恰是批判性思维的基本功之一。所以,今天花点时间,扫盲一下这个话题。


★为啥要区分“观点陈述”和“事实陈述”?


  批判性思维的其中一个要点是:你对外来的信息不能照单全收,要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要经过一定的质疑。
  但是质疑的方式,会因对象而异。不同的信息,你必须采取不同的质疑方式。甚至有些信息(比如某些“观点陈述”),你是无需质疑的(后面会介绍为啥)。
  但如果连“观点”和“事实”都经常搞混淆,你又如何能进行正确的质疑捏?所以,区分“观点陈述”和“事实陈述”非常重要。


★啥是“事实陈述”?


  顾名思义,“事实陈述”就是把【客观】事实说出来。
  比如——俺这个博客是2009年1月份开张的——这就属于“事实陈述”。
  那啥玩意儿才算“事实”捏?关键要看它是不是具有【客观性】。不具有客观性的东西,不能算“事实”。


★“事实陈述”有啥特征?


◇无“对错”、无“好坏”


  前面说了,“事实陈述”就是把“事实”说出来。而事实本身就【不】存在所谓的“对错”与“好坏”。所以,如果你去评价某个“事实陈述”的对错,是没有意义的,会显得很荒诞。

◇有“真假”


  虽然“事实陈述”没有“对错”与“好坏”的概念,但是有【真/假】的概念。这个应该好理解。符合事实的,就是“真”;反之就是“假”。

  这里要提醒大伙儿注意啦(尤其是那些理工科的同学)。很多人喜欢用“非真即假”、“非黑即白”的眼光看问题。在某些理工科领域,或许可以这么干。但是在社会学领域,最好不要这样。因为社会学领域的很多问题,会涉及到“灰色地带”,【无法】用“非黑即白”的方式进行判定。


★“事实”的可验证性


  这里的“可验证性”既包括“证实”,也包括“证伪”。

◇可验证,并且显然的


  有些事实属于很容易验证的,并且不易引发分歧。那么,针对这类事实的陈述,很容易就可以判断“真假”。比如: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

◇可验证,但不显然的


  比如某人声称自己拥有多少总资产。这个陈述不是很显然,但如果非要查实,多花点力气还是有可能验证的。

◇不可验证的


  还有一些事实,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上,是无法验证的。
  比如发生在久远年代的历史事件的【细节】(除非发明时光机,或者当时正好有外星人到访并留下记录,否则无法验证)。


★哪些“事实陈述”值得争论?


  刚才提到的三个类型:第一类,通常不需要争论;第三类,即使争论也不会有结果。
  所以,今后你如果要跟别人争执某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先看看是不是属于第二类的。如果不是第二类的,还是省省吧。即使是第二类的事实陈述,也要看是否值得争论。只有【性价比】足够高的论题,才值得你花时间和精力去争论。


★关于“事实陈述”的可信度


  要判断某个“事实陈述”是否可信,办法之一是你亲自去验证。
  但是这么干,比较费时费力。而且有的事实陈述,你是不可能亲自去验证的(比如对历史事件的陈述)。
  当你无法亲自验证的时候,就得换种方法——分析事实陈述的依据,由此来评估其可信度高不高。

◇依据的分类


  事实陈述的依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手资料
  所谓的“第一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通过陈述者的感官直接获得信息。
  比如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第 N 手资料
  所谓的“第 N 手资料”,就是说这个“事实陈述”是从其它途径得到信息,然后再转述的。
  如果被转述的对象是第一手资料,那么这个陈述就是“第二手资料”;以此类推。

  下面分别介绍两种依据的可信度问题。

◇第一手资料的可信度


  有句老话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很多人受到这句老话的误导,以为第一手资料就是可信的——【其实未必】!

  认知的偏差问题
  所谓的“认知偏差”,就是指“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导致的偏差。
  比如当你观看魔术表演的时候,虽然是亲眼所见,但看到的依然是假象。因为魔术师可以通过种种方法来诱使你产生认知偏差。
  关于“认知偏差”的种类和成因是一个很大的话题,限于篇幅,就不展开了。有兴趣的话,可以引申阅读《光环效应引发的认知误区》,里面提到了“选择性失察”和“首因效应”导致的认知偏差。

  陈述者的诚信问题
  还有一种情况导致第一手资料的可信度下降,就是陈述者本身的信用问题。
  假如某个人是个老骗子,那么此人陈述的第一手资料,可信度就要打个折扣。

◇第 N 手资料的可信度


  评价第 N 手资料的可信度,需要同时考虑两方面:
  首先,第 N 手资料需要依赖于第一手资料的可信度。如果被依赖的第一手资料有问题,那衍生出来的第 N 手资料也好不到哪里去。
  其次,信息转手的次数越多,信息的衰减通常会越严重。


★啥是“观点陈述”?


  简单地说,就是陈述自己【主观】的一些东西。
  “观点”和“事实”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观点”受主观影响的,而“事实”【不】受主观影响。


★“观点陈述”的分类?


◇无需思考,得出的观点


  这类观点陈述,比较常见的有:感官体验、价值观偏好。
  感官体验,直接来自于人的动物本能。得出这类观点是不用经过大脑的,类似于条件反射。
  价值观偏好,主要来自于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文化背景、等等。一旦形成了某种价值观偏好,就如同思维定式一般。作出评价也是不经过大脑的。

  举例:
  今天很热(感官体验)
  喜欢喝XX饮料(价值观偏好)

◇经过某种思考,得出的观点


  思考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不靠谱的,就是完全靠猜测(拍脑袋),然后得到某个主观臆断。
  好一些的方法还有:
  依靠归纳法,总结出某个结论。
  依靠演绎法,通过逻辑推理得到某个推论。
  ......


★“观点陈述”有啥特征?


◇对于“感官体验”的观点


  完全【不】存在“真假”、“对错”、“好坏”。
  比如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人会觉得温度高,有人觉得温度低。你不能说某个人是对的,另一人是错的。

◇对于“价值观偏好”的观点


  如果“价值观偏好”纯属【私人领域】,就跟“感官体验”类似,也没有“真假”、“对错”、“好坏”之类的说法。
  比如喜欢什么颜色的服饰、喜欢什么口味的食物、等等。

  但是,对于涉及到【公共领域】(比如政治领域、道德领域)的“价值观偏好”,就会有“好坏”之分。
  如果某个价值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中,都得到赞美,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是“好”的;反之,都遭到批评就称为“坏”的。
  不过捏,能称得上“好的”价值观不多,能称得上“坏的”价值观也不多。大部分公共领域的价值观,都处于中间的灰色地带。这些价值观,可能在某些历史时期或某些文化中被赞同,而在另外的历史时期或另外的文化中,被排斥。比如“性取向的问题”就属于这种中间的灰色地带。

◇对于“经过思考得出的观点”


  这类观点,也会有“对错”之分。因为思考的过程是有可能出现偏差和谬误的。
  比如,用演绎法进行推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推理的逻辑谬误。
  比如,用归纳法进行总结的时候,样本的片面性会导致结论的片面性。
  ......
  (还有很多种谬误,恕不一一列举)
  关于思维方面的偏差和误区,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俺前几年的博文:
用提问来促进思维——兼谈【非】技术领域的 WHAT HOW WHY 三部曲
思维的误区:忽视沉默的大多数
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即使现象有时候挺诡异


★哪些“观点陈述”值得质疑和争论?


  通过上述的分析,大伙儿应该比较清楚了:对于“感官体验”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偏好”,质疑是没有意义的、争论是没有结果的。
  可惜的是,很多天朝的网民非常热衷于这类争论。比如:不同明星的追星族会互相争论、不同球队的球迷也常互相争论、甚至不同品牌手机的粉丝也会互相争论。

  对于“经过思考得出的观点”,这方面是可以进行质疑和争论的。但要注意两点:
  1. 要考虑性价比——不要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质疑和争论一些鸡毛蒜皮的细节
  2. 反驳别人的观点要讲究境界

  关于第二点提到的“境界”,大伙儿可以去读一下保罗·格雷汉姆(Paul Graham)的文章《How to Disagree》。考虑到某些同学不喜欢读洋文,附上如下的中文图解。
不见图 请翻墙


★结尾


  最后提醒一下:没看过《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指南》的同学,【强烈建议】去看看。关于此书,俺曾经写过一篇书评,在这里。想下载电子版的同学,请翻墙看这里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书评:<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指南>
谈谈逻辑谬误——以五毛言论为反面教材
比“欺骗”更狡猾的洗脑——基于【真实数据】进行忽悠
比“欺骗”更有效的洗脑手法——基于【双重思想】的思维控制
聊聊洗脑和脑残——分析“脑残的起源”和“脑残的觉醒”
思维的误区:从“沉没成本谬误”到“损失厌恶情结”
思维的误区:幸存者偏见——顺便推荐巴菲特最著名的演讲
思维的误区:忽视沉默的大多数
光环效应引发的认知误区
如何用互联网进行“反洗脑”和“政治启蒙”——分享若干个人经验

89 条评论:

  1. 您认为像进化论和神创论的争论中两者分别属于哪一类?
    个人觉得前者把自己归为事实后者归为观点;后者把两者都归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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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Z的文章挺火的啊,昨天才在草榴上看到博主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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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cler的路过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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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知是哪位热心网友转载到“草榴社区”。
      帮俺博客吸引到不少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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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事实和观点的区分确实不易。在哲学角度,甚至有没有事实,只有观点的后现代说法。抛开这点不谈,有很多因素会干扰对事实和观点的区分。
      例如心理学所说的selectivity-潜意识地选择,比如看同一本书,不同的人会根据自己的观念和兴趣关心不同的内容,看到同样的内容也会产生不同的想法,结果最后的收获大不一样;围观同一件事的现场观众,由于所处的角度和位置不同,可能看到不同的印象,给出不同的描述;涉及同一事件的受众,由于立场/利益地不同而有意无意地给出不同解释,比如经典的日本电影“罗生门”。
      正因为凡此种种原因,我们能理解为何司法不是单纯依靠控辩双方的证词,而是切实有力的客观证据,再结合律师的合理论证(程序正义),来确认被告是否有罪。而这套体系的根源,仍然离不开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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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Ho Steven
      多谢分享你的观点。
      针对你所说的,补充一下:

      俺很早以前推荐了[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0/10/book-review-asking-right-questions.html]《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指南》[/url],此书开头部分就强调了“开放性的心态”。
      如果某人的心态不够开放,那么在接收信息的时候,就会存在选择性失察(下意识地丢弃跟自己原有理念不符的信息)。
      这就是你提到的:同一事件的多个围观者会得出不同的印象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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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草榴社区帐号怎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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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博主原来也曾流落街头在电线杆儿发过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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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4个全面,你个烂货,共匪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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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8单元的网友
      俺都没时间回邮件、回评论,哪有空到处去转贴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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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O 9单元的网友
      4个全面 在本楼进行【刷屏 和 垃圾广告】,刚才已经清理了。

      没必要与这种人计较。
      如果你跟他对骂,等于把自己的身份拉低到跟对方一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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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编程随想】的老婆2017年5月21日 23:09:00

      编程随想的老婆,是【金日成大学毕业】
      最近几天,老婆没收了【编程随想】的手机。开始删帖。【编程随想的老婆】开始删帖。娘们当家,房倒屋塌:

      自从网友【四个全面】来了【编程随想】这里。【编程随想】的老婆开始删帖 ! 删除的 跟帖 在1千以上,不到1万帖。

      网友的愤怒,让帖子越删越多。帖子越来越水。这个评论区,这里!!就是天安门广场! 大家小心【 坦克博主 】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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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没错,比如一本陈述性小说或者电影,意识形态和见解最接近编剧与导演的才是最能看清他们想透过作品表达的寓意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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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批判性思维这本还没看完!一看这类逻辑性的书就犯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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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即使不看ccav和垃圾泡沫电视剧,也总感觉被周围占据主流力量的“傀儡僵尸”所同化,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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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怎么个同化法?吃一样的东西?信任共产党?信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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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独立思考,坚持学习。自由地思想的人永远不会被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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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避免被“同化”,方法之一就是:
      尽量跟有“独立思维能力”的人打交道;少跟脑残打交道。

      以此类推,
      看书或者上网,也尽量看那些有价值的,少看那些消遣的、八卦的、打发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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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就是那个在博客中引发争吵的人. 看了那Paul Graham的图我感到惭愧, 我还是属于很低档次的人啊.
    批判性思维指南我正在看, 很不错, 看的时候甚至有在天朝普及批判性思维的想法. 然而如果带上这种观点在日常中去听别人讲话, 会发现不少人说出来的话大多数都是只有观点没有论证的话. 不过如果老外真的把批判性思维像常识一样普及, 那么为什么在考试中还会有"批判性阅读"的科目? 还是说这科目地位就相当于国内的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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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有个关系非常好的同学,他的父亲被检察院打死了,而法医鉴定是心脏病突发死亡。赔了点钱了事,我同学不服(杀父之仇啊),想把检察院的人拉下马。
    请问:如何在网上炒作,引起中央关注呢?
    听说有网络公关公司(水军),如何联系呢?
    他们是如何收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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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别用炒作这个词,否则很容易留下负面印象。让更多的人知道就可以了。另外注意保护好自己。
      不要找水军,因为他们跟狗仔队差不多。
      总之,手段要正当,别走旁门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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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安打死人不犯法的。至今未見哪個公安被判死刑過。神馬毒性拷打一般都是判個監外執行或者緩刑了事。公安拿槍隨便打死人,就說別人襲警。這世道壞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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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1单元
      我倒觉得这跟犯不犯法没啥关系。天朝向来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我一高中同学的话),至于朝廷说天朝是法治国家就更扯淡了,朝廷自己都不知道作出了多少违宪的举动,还有脸谈法治?倒是咱们屁民多少有点敬畏之心,不敢违法,因为成本实在太高了。既然法律顶个球用,那是否犯法也就没有太大的讨论价值了吧? 但是咱不能因为斗不过那帮混蛋就活受气,斗不斗得过那是结果的问题,但是想不想斗那是态度的问题。也许那位兄弟终究扳不倒那帮混蛋,但是,咱们要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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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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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指南》第10版已经有了,谁有中文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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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rl=https://code.google.com/p/program-think/wiki/Books]俺的网盘[/url]上有第7版和第8版。
      如果没有第10版,可以先上述这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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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樓主啊 新rss工具試用得怎麼樣了 馬上7月份了 著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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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顶起,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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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期有点忙 :(
      另外,俺还在等 Digg 的 Reader。
      听说6月上旬会推出。
      想看看 Digg 做出来的东西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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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请教:喜欢喝XX饮料,怎么是价值观偏好呢,赶得上这么高的区分标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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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价值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是指个人对客观事物(包括人、物、事)及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意义、作用、效果和重要性的总体评价,是对什么是好的、是应该的总看法,喜欢喝某某饮料是个人对某某饮料(客观事物)的好的总体看法引起的,也就是由价值取向引起的偏好,所以是一种价值观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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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谢谢你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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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谢1单元帮俺回答 :)
      写得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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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360极速浏览器能使用吗?是否会收集资料提供给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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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博文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0/04/howto-cover-your-tracks-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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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可能,360安全卫士会把此博客的收藏地址定为危险链接。360云端收集资料确实存在,比方说周鸿祎在下面这个文章里到的事例:“网上有很多人用盗版的QVOD,有人重新打包之后,装一些病毒和木马的播放器,来播放爱情动作片,这个360弹出提示,不能播这个东西,有病毒,他们听360的吗?没有,把360关掉,如果360再弹,就把360彻底的卸掉,看完了之后再把360装上,这种需求叫强需求。”---摘自《做到这五点,才算是好用户体验》,文章在http://tech2ipo.com/56619

      你想怎么周鸿祎连这么细微的东西都知道?肯定在暗中收集用户的使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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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裆中央是什么2013年5月4日 21:29:00

      这个吧,我有经验,我保存的博主的书签,360检查出这是个危险链接,说明360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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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10楼的网友
      360 是流氓中的流氓,强烈建议别用。
      俺在3年前写过一篇《[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0/04/howto-cover-your-tracks-2.html]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2]:个人软件的防范[/url]》
      里面有介绍国产软件的危险性。

      TO 裆中央是什么
      已经不止一个读者来信,提到 360 会把俺博客站点说成是危险站点。
      貌似朝廷的走狗越来越看得起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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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o 楼主:有一本李锐写的有关大跃进的书我已经发给你了,请你查收一下,并在有空的时候分享给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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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谢分享电子书 :)
      那本李锐的《大跃进亲历记》,已经在 5月8日 上传到[url=https://code.google.com/p/program-think/wiki/Books]网盘[/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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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来篇朱令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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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谢提建议 :)
      已经在5月6日发了《[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3/05/weekly-share-49.html]每周转载:关于朱令铊中毒案(网文5篇)[/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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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声支持下朱令吧..博主~~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invest-and-deport-jasmine-sun-who-was-main-suspect-famous-thallium-poison-murder-case-victimzhu-lin/Rd8C54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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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果断签名了!
      貌似目前的签名速度很快,每秒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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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议大家好好看清楚投票的内容,不懂英语就不要乱吆喝,那个投票压根儿就没提孙铊的名字!!!投那个票孙铊指不定怎么乐呵呢!正好人家跟米国一解释说,看吧,这就是我被国内迫害的证据,米国一直讲究白纸黑字的证据,我们光去人家官网乱吆喝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反倒正好让孙铊给我们安个网络暴民的口实,人家这回能够顺利加入米国国籍不要太容易了好不好?
      再一个浪浪是个私企给跪跪很正常!但我们的官媒在一直发声!谁TMD说上面没人管,上面不重视?谁就在故意混淆视听!阳羊城晚报白纸黑字报道的时候你们没看见?人民日报发的微博你们没看见?新华网转发的你们没看见?解放日报微博转发的你们没看见?学习粉丝团的微博几次发声,从敦促医院,平安 北京,到点名清 华大学你们没看见?关于大大的微博虽然不是他本人的,但我们看到连发关于此案几条信息甚至置顶,你们谁看见那个浪浪敢屏蔽或者删除一下了?
      明天5月6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要直播采访朱妈妈,谁敢说这不是上面想公开的意思?谁敢说上面不管了?这么多官媒发声你眼睛长天上了还是脑袋被驴踢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是中央 电视台的前身,就是党的声音!!!
      你们不愿相信你们真正看到听到的官媒发声,却宁愿相信一个根本没有指出凶手名字的外国媒体,好好想想清楚吧!!朱妈妈为什么会说不想让外媒介入?因为在06年的时候孙铊故意跳出发表孙 维声明就是忽悠了大家!当时很轰动的引发网络百姓的各种质疑和骂声!最后这些变成人家拿的出网络 暴民和政 治迫害的证据!顺利的签了绿卡!各位清醒一下吧!我们要相信朱妈妈!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朱家更想重启此案!更想要个真相要个公道!难道你们就那么愿意让铊拿到网络 暴民的证据让人家这回顺利加入米国国籍?变成真正受米国保护的人!!!
      以上内容转自网络言论
      应如何看待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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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上一单元,上面不是我的观点,我就是想问一下要不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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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此评论已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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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Jasmine Sun.....你想的这一层完全想到..这样很容易坐实孙维受迫害..but.这是被逼的..朱令 铊 这些词在新浪被禁是会激怒大众的.话说回来,也正是这个投票.再度热化了这件事...之前好不容易被大伙关注却因为雅安地震扰乱了.令人痛惜..票是一定要投的..只有寄望美国施压土共当局重启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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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 13楼2单元
      这些问题不是很明显么。。
      没有涉及孙砣,没看懂英文还是怎么呢??标题内容:Invest and deport Jasmine Sun who was the main suspect of a famous Thallium poison murder case (victim:Zhu Lin) in China。
      这个Jasmine Sun是谁??main suspect什么意思???阴谋论什么的,怎么感觉像是带某些特殊目的呢?有人发起了这个白宫情愿就算暴民??什么叫暴民??什么叫上面管了?就因为某报发申明了?某官微转发了?某电视台采访受害者家属了?其他行动呢??是不是只要不像药家鑫案官方公然保护凶手就是幸福?或者这些话纯粹为了引导某些问题?


      个人认为这要么是个自以为是的脑残,要么就是花钱请的某些特殊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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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楼的你才在混淆视听呢,文中明确指出嫌疑人:Jasmine Sun——也就是孙维的现用名(参考[url=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8384562/]这里[/url]。
      并且给出了相关证据。
      至于奥巴马政府会怎样处理,我想他们不会是傻子。他们至少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而不会听信某人的一面之辞。

      票是一定要投的。
      只有更多的人关注,对此事施加更大的压力,案情才会水落石出,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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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咧个擦,居然有人冒充我。
      三单元,直接把我的帐号给黑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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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是转发网友言论的那位,再次声明,这不是我的观点,不过我个人认为,他对于那些什么墙内有人会管的话一定是不可信的,但是他所说的孙借用投票搞阴谋,企图出逃的可能性倒不是完全没有,而且以前孙也是用类似方法获得绿卡的,孙是有能力搞阴谋的人,孙的家人大多都是有权有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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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上两个单元的都显示fggv,竟然不是一个人?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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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O 张若虚
      多谢提建议 :)
      已经在5月6日发了《[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3/05/weekly-share-49.html]每周转载:关于朱令铊中毒案(网文5篇)[/url]》

      删除
  14.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批判性思维也需要大量时间的培养,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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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蛋疼
      同意。
      批判性思维需要有一定时间的训练。
      俺的博文只是起到一个“扫盲”的作用。
      主要是考虑到天朝的官方教育,欠缺对“思维能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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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其实根据逻辑学的原理,看待或者划分事物应该是按黑与非黑,正与非正这种方式来分类,而不是非黑即白,非忠即奸这种思维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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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在这里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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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还的有一种反驳的方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知能否归到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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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可以归类到那个金字塔的上面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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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這個金字塔少了一層。最高級的應該是 :

    直接指出對方論證的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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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Chengjian Wu
      指出对方的逻辑错误,通常是用来反驳对方的主要论点。
      俺感觉可以归类到最上面那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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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LZ的辦法實際上用處非常有線,因爲我們面對的不是一群能和你辯駁討論的網友(除非你在英文論壇),而是廣大的沒接受過邏輯論證訓練的大陸網民。

    所以正常情況下,我一般不用LZ文中提到的辦法做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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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从19楼网友的马甲看,应该接受过大陆拼音教育。

      大陆的所谓政治课教育(其实绝非政治课那么简单,看你怎么看、怎么学),从小学到大学,逻辑无处不在,至于你是被忽悠了,还是自己参透了,关键看有没有好好学习。当然,还得些许悟性。

      对于绝大多数生活在庞大的宣传机器中、接受大陆教育的人来讲,需要的是有人点拨,一点即破!

      博主正在干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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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Chengjian Wu
      本文并不是传授辩论的技巧。
      本文只是作为批判性思维的“扫盲”。

      另外,俺在这篇博文中多处提到了,哪些情况是无需争论(辩论)的。
      对某些话题的争论,纯属浪费时间/精力。
      跟某些类型的人争论,也纯属浪费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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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依次,请问如何评判《为什么反对“能改善空气质量”的PX》(http://view.news.qq.com/zt2013/SCPX/index.htm)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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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John Bigger
      如今的天朝,官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负的”
      官府不管说啥,民众多半不信。
      各地的 PX 项目广受民众抗议,根源就在于此。

      如果政治体制不彻底改变,如果一党专政不推翻,
      不论是中央朝廷还是地方官府,公信力恐怕都无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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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支持博主,网上找到的
    中国禁文百科全书,比较全: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wao8Q5xIFawZHJYcC1MWUo0MmM/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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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习近平
      多谢分享电子书链接 :)
      俺抽空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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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链接失效了 能否再提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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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链接失效了 能否再提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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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博主很给力,天南地北的。从早上七点看到现在。学习了很多啊希望博主再接再厉。写出更多好文章来。
    话说能不能再多介绍些关于信息安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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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朱朱中豪
      多谢捧场 :)
      信息安全方面的博文,上周俺刚发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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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网上闲逛,偶然看到此文,发现楼主在做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启发民智扫除蒙昧。

    事实与观点(严格意义上的fact和opinion)的区分是理想认知中最基本的一环,本人觉得这换恰恰在国内教育中有意或无意的人为缺失了。但是看到不少回复在此点上存在思维上的误区,所以希望楼主能够完善立论基础亦消除歧义,随提出点意见供楼主思考:

    事实必须是可验证的,不可检验即为观点。

    1、太阳从东边升起。 是事实还是观点?
    我的意见是要看时态来定(汉语在此本身存在缺陷),在存在时态的语言中非常明确,如果时态是过去时和一般进行时,可检验所以为事实,但如果是未来时,则为观点,因在当下这个时态不可检验未来。唯一让人迷惑的是,此句如果是现在时态,该如何判定?我个人倾向是事实(如有高人可解,希望指点)。想起布鲁斯威利斯在虎胆龙威5里有句美国大白话,”所有发生过的才是事实。”

    2、科学范畴下的事实必须是可检验的,检验的手段为实验重复与可观测证明。
    外星人到访地球,如果无法证明,是观点。当然,有人会说,有证据但没发现,有这种可能。所以在逻辑上,外星人到访地球发现了证据时判定为事实,没有发现证据时仍为观点。所以在科学这个范畴下,进化论与相对论等一般定义为“论“或”说“,就是在目前的条件下无法完全证明。这也说明了小布什当年批准在中学可教育生命起源”智创论“的伦理前提,同样为观点,是没有真伪的。

    3、事实之所以为事实的成立前提是可验证。验证的前提是要有验证的参照物,但是参照物如何验证?所以康德的哲学以及量子理论动摇了科学范畴下事实存在的基础。虽然人存原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今科学领域内不少哲学困境,但从科学的角度上说人存原理本身是不严密的。这些说的远了,拉回来说为什么我们要说可验证是”事实“成立的前提,因为是规定。为何如此规定?为了”“事实”这个概念的明确与使用的最小歧义。参照物不可验证的问题如何解决?不重要,重要的是判定“事实”要符合可验证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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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shilei li
      多谢捧场并写了这么长的留言 :)

      其实俺本人是物理学的爱好者。
      你在留言中提到的量子力学导致的“客观实在性问题”和“人择原理”,俺也略知一二。
      本文之所以没有提到这些概念,主要因为本文的标题是“扫盲”。
      俺希望面向普通网友,所以尽量写得浅显一些。

      另外,本文是以“客观性”“主观性”来区分“事实”和“观点”
      你提到以“可验证性”作为区分这两者的标准,俺感觉不太妥当。
      “可验证性”本身是有点模糊的。除了“明确可验证的”和“明确不可验证的”,还有一些中间地带(文中有举例)。

      另外,关于对本文的一些分歧,咱们也可以邮件讨论(俺的邮箱地址在页面右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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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复请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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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音业有个问题要求助大伙,以前音业在自个儿的博客上发表了篇叫《无神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文章。这篇文章讲了我那时对『无神论』的大致理解。

    当初我写这篇文章,是在看到了谁提出一个啥“Atheist Republic”的概念之后。我就寻思了一下,然后为了论证『所有的婴儿都不是无神论者』就发表了个很奇怪的
    论述。而我现在自己都对那个论述无语了,于是想请教下大伙。

    关于那个论述的具体内容请看博文【该论述的具体内容】一节,博文地址:https://classcalliberal.blogspot.com/2016/03/blog-post_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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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既然博主说“对于‘感官体验’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偏好’,质疑是没有意义的、争论是没有结果的。”那么别人爱党、粉毛泽东之类的都是个人偏好,和追星组之间的争论相同,不值得质疑和争论啊!!可是为什么博客里的网友都在做围攻“忠党爱国”、骂毛粉之类无意义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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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Rome is not built in a day. Critical thinking also requires a lot of time to train. I hope everyone will continue to work h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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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Rome is not built in a day. Critical thinking also requires a lot of time to train. I hope everyone will continue to work h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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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Rome is not built in a day. Critical thinking also requires a lot of time to train. I hope everyone will continue to work h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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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很佩服楼主啊,一直想认识楼主这种高认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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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有思维是好事,不过思维本身不是万能的,有时候思维管用,先思后行,但是有的时候它不管用,比如有的事情无法想通,或者没必要去想,可以先行动,然后看反馈的结果,再用回溯的方式去想。还有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去想。人最好在思维-行为模式之外再由其他的做事模式,比如行为-反馈模式,有时候需要暂时放弃思考,来摆脱思考的缺陷。坏的心智模式是糟糕的,即使是好的心智模式,也有它的缺陷,也就是心智模式(思考)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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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问有相关书籍推荐吗 我感觉我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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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还能发评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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