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五毛谬论点评——“每个国家都有审查制度”

不见图 请翻墙


★引子


  每当有人抨击天朝的言论审查或网络审查,常有五毛跳将出来,义正言辞地说道:“每个国家都有网络审查”。还有些五毛会补充说:“欧美国家还查禁色情内容呢,为啥中国就不能查禁政治内容?”
  类似这样的忽悠伎俩,昨天又出现了。
  最近红得发紫的莫言同学,这几天去北欧领诺贝尔奖。在昨天(12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某瑞典记者问他如何看待新闻审查,莫同学答道:我从来没有赞美过新闻审查这种制度,但我想新闻审查每个国家都存在。(相关报道,请翻墙看“这里”)
  既然连大名鼎鼎的莫同学都抛出这种论调,俺今天必须得写一篇博文来批驳一番。


★这种论调的谬误何在?


  用每个国家都有言论审查来替天朝的真理部开脱,这里面至少潜藏了两个逻辑谬误,

◇谬误1


  不能因为某个行为普遍存在,就认为该行为是正当的。比方说,每个国家都存在“刑事犯罪”,但“刑事犯罪”既不是正当的,也不是值得提倡的。

◇谬误2


  “天朝的言论审查”对比“成熟民主国家的言论审查”,有【本质区别】,不能相提并论。
  接下来俺多花点口水,详细介绍一下天朝言论审查的特色。看完之后你就会明白:“咱们党国的审查”与“成熟民主国家的审查”,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天朝的审查有啥特色?


◇【有】法可依 VS 【无】法可依


  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审查制度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举例1
比如德国禁止纳粹。那么德国的【法律】会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言论属于纳粹言论(比如“Heil Hitler”),什么样的标识属于纳粹标识(比如“铁十字”),什么样的动作属于纳粹动作(比如“纳粹式敬礼”)。

举例2
很多欧美国家是允许成人色情的,但明文禁止儿童色情。对于“成人色情”与“儿童色情”的界限,会在法律上给出很详细的规定。规定哪些尺度是合法的,哪些尺度是非法的。
像澳大利亚甚至规定了,A罩杯的成人女性禁止拍色情片——因为胸部太小会让观众误以为是女童,因而有变相鼓励儿童色情的嫌疑(相关链接在“这里”)

  但是在天朝捏?根本就【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来支持审查制度。

举例1
咱天朝的各大搜索引擎、各大微博网站,各大论坛,都会把国家领导人的姓名列入敏感词?不光是国内网站,包括 GFW 也会把国家领导人的姓名作为敏感词进行过滤和屏蔽。
请问:天朝有哪条法律规定了,国家领导人的姓名要列为敏感词?

举例2
咱天朝的各大门户网站、各大博客网站、各大微博网站,各大论坛,都会把涉及“六四事件”的词汇(比如:“六四”、“64”、“1989”、“天安门”......)列为敏感词。
请问:天朝有哪条法律禁止谈论六四事件?

◇公开执法 VS 暗箱操作


  刚才说了,成熟的民主国家,各种审查制度都是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支持的。在这些国家里,负责进行审查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光明正大,公开执法。

  再来看看咱们天朝,所有的言论审查,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

举例1
一直到现在,咱们的朝廷还不敢承认 GFW 的存在

举例2
GFW 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流氓的技术手段干扰 Google 的各种服务(比如 Gmail)。每次 Google 提出抗议,咱们朝廷就推说是网络故障。

举例3
每次出现网络热点事件,真理部都会给各大网站下发指令,要求各大网站删除相关的敏感词。但是真理部的这些指令,从来不敢光明正大地公布出来。

◇循规蹈矩 VS 随心所欲


  在成熟的民主国家,政府部门进行言论审查会很谨慎,所有的审查动作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政府方面的执法超出的法律规定的范围,民众可以通过正规途径,把政府部门告上法庭。
  反观天朝,因为审查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审查的全过程都是暗箱操作。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负责审查的真理部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想封杀谁就封杀谁,想屏蔽谁就屏蔽谁。而审查的受害者一点办法也没有。

举例1
2012年3月份,大内总管令计划的独生子乘坐法拉利豪车,出了车祸撞死。由于令计划是前任皇上“胡面瘫”的心腹重臣,真理部当然不希望此事引发负面影响。所以第二天,各大博客网站、各大微博网站,各大论坛都狂删跟此事相关的讨论,甚至连“法拉利”都成为敏感词。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真理部对言论的审查和管控,完全是随心所欲,只凭高层领导人的喜好。

  你知道【随心所欲】的审查有什么好处吗?随心所欲的审查,让媒体时刻处于恐惧,迫使媒体在言论上【自我阉割】。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戈培尔法则】(此人是纳粹的宣传部长),其原话是:即使不封杀媒体,也要让媒体感到他们随时可能被封杀
  在天朝,不光媒体时刻处于恐惧之中,民众也一样。民众害怕因言获罪,也对自己的言论进行自我审查。


★结尾


  假如你是俺博客的老读者,应该不至于被这样的五毛言论忽悠。其实俺写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那些被洗脑的网民看清党国的真面目。可惜的是,被洗脑的网民,往往不懂翻墙,也就看不到俺的博客 :(

  至于莫言同学,大伙儿不妨思考一下,他为啥会说出这样的谬论?
可能性之1——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借机会美化咱们的朝廷。
可能性之2——他迫于朝廷的淫威,【不敢】说真话。
可能性之3——他太淳朴太天真了,居然【没】看出天朝的言论审查同欧美国家的审查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是第1种情况,那他是个党棍、投机分子;
如果是第2种情况,那他是个软蛋、怂货;
如果是第3种情况,那他的能力很成问题(说难听点,像脑残)。
你愿意相信哪一种可能性?或者,你还能想出其它的可能性 ;-)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谈谈逻辑谬误——以五毛言论为反面教材
如何用互联网进行“反洗脑”和“政治启蒙”——分享若干个人经验
聊聊洗脑和脑残——分析“脑残的起源”和“脑残的觉醒”
书评:<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指南>
批判性思维扫盲:学会区分“事实”与“观点”
每周转载:关于莫言的争议(4篇)

117 条评论:

  1. 第一加第二。一方面恐惧,一方面希望从中捞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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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某些场合,如果莫言真如其笔名那样,保持“莫言”,那俺也不会去批他了。

      当面对独裁强权,
      如果反抗,自然值得尊敬;
      如果保持沉默,其实也无可厚非;
      但如果成为帮凶,那就一定要批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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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他能“莫言”,也就能赢回尊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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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协副主席实际上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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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实莫言是明哲保身。换了谁都会这样做。
    你在暗处,当然可以畅所欲言。
    说别人是软蛋,怂货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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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可以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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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Welcome friends
      莫言面对记者,哪怕说一句“无可奉告”,也好过说那么长一段谬论。

      而且并不是像你所说,“换了谁都会这样做”
      俺相信如果换了艾未未,他不会这么说。还有很多很多名人也不会像莫言那样,替朝廷脸上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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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博主说 哪怕说一句“无可奉告”,也好过说那么长一段谬论。


      无可奉告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的莫言,他的嘴已经不一定属于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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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按照3单元的说法. 他的嘴不一定属于自己了可以推断出他的笔也就不一定属于自己了.

      那么就会回到博主假设的可能性之1或可能性之3. 从而否定其作品完成过程的独立性. 3单元可是这个意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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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O KissKnight
      莫言可是说的这个奖是颁给个人而不是国家的,那么从这个逻辑可无法推论出他的嘴就贱卖给了匪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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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過一句“無可奉告”,很像朝廷外交部發言人的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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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他拿奖的时候可是把自己放到了聚光灯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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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他可以猥亵的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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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回答如何看待新闻审查时,莫言称:“我反感所有的检查,比如说我去大使馆办签证,他们也要检查。我坐飞机出海关,他们也要检查。甚至解下腰带脱了鞋 检查。”但是他说,认为这种检查是必要的。“我从来没有赞美过新闻审查这种制度,但我想新闻审查每个国家都存在。但是审查的尺度和标准都一样。如果没有新闻审查,大家都可以在任意污蔑和诽谤人家。” 他接着说:“但是我想新闻审查应该遵守的最高准则是,只要不违背实事真相的都不应该审查,违背了实事真相的都要审查。”

    我比较同意楼上的观点,另外这也不是为什么辩护,他说的和中国的新闻审查没什么关系,应该算是偷换了概念,不可能公开支持或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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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是一个作家,自然知道话语的道德语境。他的话有倾向性,他确实在为检查解释。这不会有问题吧。就像一楼一单元说的,他可以不说,但他说了。作为名人的莫言应该被批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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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判断什么东西是事实,什么是真相,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是每一个人的平等的权力。政府无权垄断这个权力。如果我们同意政府具有这个权力,那么我们就是将政府捧为神,而我们则自认为自己是不具有大脑,不具备判断能力的低等生物。
      新闻机构不是侦探,只有报道的义务,没有核实的义务。这是很多人容易迷误的地方。如果只有绝对正确的观点才能被登载和发表,那么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发表。另外,有人提供了某些线索或观点,新闻媒体的义务是如实的登载这条线索。至于是真是假,是对是错,新闻机构应该做的是尽量客观的报道,不要加上自己的判断,将判断的权力留给读者。这就是最好的媒体。读者判断真假对错,应该是从很多媒体的新闻综合得出结论,而不是直接全盘接受一家媒体。这些新闻和媒体很可能会登出相反的消息,对立的观点。希望从一家媒体得到全部事实,全部真相,这是习惯于一元化思维的中国人的惯性结论。中国人长期生活在被皇家、官家、马列毛洗脑的一元化话语环境中,实在是迫切需要打破希望别人提供答案以免除自己大脑活动的这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恢复我们中国人普遍已经退化的大脑功能。如此中国方有进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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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Simeon Chaos
      同意你关于“一元化”的看法。
      在专制独裁国家,所有的媒体都是“一元化”的。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导致很多民众只知道盲从,缺乏自己的独立思考。
      而这样的民众,恰恰是专制政权所喜欢的,因为这样的民众很好统治。

      俺之前在[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1/12/revolution-0.html]《谈革命》系列[/url]中提到,对于推动政治变革而言,最重要的素质是:心理素质 和 政治素质。

      咱天朝的大多数民众其实非常欠缺心理素质:包括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缺乏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感性过多而理性太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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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情况二我觉得在那种场合真的不好做,毕竟单个人你是没法和朝廷抗衡的。
    不过对于莫言说的这句话,我还是真有体会。每次我和身边的人谈论翻墙、网络审查,他们中有些不明真相的人也会说出这种话来,让人很无语。
    还有一些人,明知道有堵墙,但是从来没有想过去推倒它,貌似这东西对他们毫无影响。看来对抗网络封锁,还是有些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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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Curtis Wilbur
      其实俺没有指望莫言成为民主斗士。
      但是至少他在公开场合,不应该说一些谬论来维护朝廷。
      他完全可以保持沉默。
      如果他保持沉默,朝廷也不会为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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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王晓渔:没有批评者要求莫言做烈士http://www.chinesepen.org/Article/srsh/201212/Article_20121214075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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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2单元的网友
      多谢分享网文 :)
      俺今天发的《[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2/12/weekly-share-32.html]每周转载:关于莫言的争议(4篇)[/url]》,把王晓渔的这篇访谈也放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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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覆樓主: 在天朝, 連沉默的自由都沒有.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 是胡適說的.
      >>>他完全可以保持沉默。
      如果他保持沉默,朝廷也不会为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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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很多可愛的小粉紅總會把話題加重語氣,引向不同的地方(無中生有),其實這恰好證明了他們的閱讀理解能力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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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朝廷會想出很多方法來詭辯。

      可愛的小粉紅,他們的說法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反過來用來反駁他們自己(化用);而編程隨想的反駁則不可以。

      這或許說明了小粉紅思維的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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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编程随想 你的价值观取向隐含了:凡是没有主动反对不好的,就是不好的。

    于是又和那些败类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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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御宅暴君
      对于俺的价值取向,你的理解有点小偏差。

      俺觉得:
      对于“不好的东西”,你可以反对/反抗,也可以保持沉默。
      但不要去当帮凶。

      对于莫言,他的很多行为,其实已经类似于“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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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觉得,作为普通人,正常人,在面对危险时,不做恶是底线,而反对恶是道德要求。

      莫言作为帮凶的行为需要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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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莫言关于“审查制度”的那番讲话,很明显是在为天朝的审查制度辩护(其中的逻辑谬误,本文已经指出)。
      另外,莫言关于“作家被关押”的那番讲话,也很明显是在为朝廷开脱(那个讲话也有逻辑谬误)。

      作为一个资深作家,莫言应该很清楚这几番讲话,会给听众带来什么样的印象。
      所以俺前面说:
      “他的很多行为,其实已经[b]类似于[/b]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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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实按照博主的思路,劉曉波 又何尝不是帮凶?
      没有敌人,是不是跟敌人媾和?为敌人开脱?
      博主,是不是也认定他这个炸药奖也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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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刘晓波的“无敌之灾”与扫荡伪民运

      芦笛

      因签署《零八宪章》,刘晓波被中共当局违宪逮捕并判以十二年的重刑,在每个正派人的心目中,都激起了对中共的极大愤慨与对受害人的深切同情。然而那些与中共势不两立,大有“灭此朝食”的气概的倒共壮士们却恨刘入骨,不仅写信给国际名人,企图阻止人家提名刘为下届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而且在《毛共之声(独立评论)》论坛上连续叫骂了将近一个月,把刘先生打成了我党的特务。
      这些人昏聩到连神智都没有了——竟然指望正常人相信,中共会判他们的特务以重刑!眼下就有个自承接受中共当局资助在美从事文化特务活动、因被FBI调查吓得逃回中国去、继续在国内经营海外网站的共特胡安宁(余大郎),他为何不被中共抓起来判刑涅?
      这是为什么?为何那些与我党不共戴天的好汉,这次不实行“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却要呼应配合中共对国内异议人士的迫害,落井下石,在海外掀起围剿中共暴政的受害人的狂潮?
      原来,据说这是因为刘晓波在法庭上说“我没有敌人”。既然没有敌人,那当然中共也就不是他的敌人了。根据“凡是不以中共为敌的人必然是民主阵营的敌人”的“民主原理”,刘晓波当然也就成了“民主壮士”们势必除去的敌人。据说这就是他们的“民主革命”。
      这种“谁敢不与我同道则格杀勿论”的“民主革命”,当真令人不寒而栗。惟其如此,它唯一的客观效应,就是使早已边缘化、垃圾化的海外“民运”更加沦落为做坏了的米酒,无论是猪还是鸡都坚决不闻,只有老芦这种品味低下的人还会有那雅兴去欣赏其拙劣表演。
      其实徐水良、张三一言等人若是对西方民主有点最起码的了解,就该知道民主与仇恨不兼容。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一语,正是振聋发聩的经典名言。
      这道理凡是文明人都能明白,就毛共余孽不懂:既然您的志向是让中国民主化,那当然就只能按西方的文明规则行事,只有政治上的竞争对手,没有势不两立的阶级敌人。而这就是西方“忠诚的反对派”的第一条教义。要让中国变成西式民主社会,最起码的社会改造工程,就是破除毛共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废除“零和博弈”,学会旨在争取双赢的政治斗争。不完成这个转变,则中国永远只会陷在没完没了的政治仇杀中,不用说无望变成文明国家,就连回归到民初军阀的文明程度都没指望——起码那阵子军阀并不如共党一般斩尽杀绝,丧失权力并不等于身首异处。就连杨虎城发动兵变劫持蒋委员长,事后还能“出国考察”。这种好事能在红色中国设想么?中国之所以沦落到如今的野蛮地步,就是因为我党将“持不同政见者=必须消灭的阶级敌人”的公式,牢牢注入了国人的头脑,腊制出了徐水良、张三一言等一类仇恨熏心的花岗岩脑袋。这些人与中共死硬派一道,构成了中国文明化的障碍。这就是他们这次为何会与中共内外呼应,对试图破除这一党文化定式的刘晓波大张鞑伐的意识形态原因。
      那几位壮士要说了:改良主义行不通!中共只能推翻,提倡改良是麻痹人民的斗志!Fine,您要以中共为仇敌,那当然是您的自由选择。但就算您的暴力革命成功了,那又怎么样?是不是要效法中共,先来个“镇反”,再把杀剩的阶级敌人关的关,管的管,以免他们有朝一日卷土重来,千百万人头落地?这与毛共革命有何区别?中国人民到底是作了什么孽?难道有过一次毛共革命还不够,还得再来一次甚至几次?如果不是这么干,那是不是尔等在掌权之后也得宣布放弃阶级斗争,声明“我们没有敌人,只有对手”,否则中国又怎么才能进入民主社会?
      尤可笑者,乃是这些“民主”烂仔蠢到看不出来,自己这套激进主张的唯一效果,便是吓跑一切潜在的同盟军,把自己彻底弄成孤家寡人,连40年代的中共都不如。我党冒充“民主势力”搞 “民主革命”那阵子,可从未如尔等这么蠢笨,而是把真实面目藏得严严实实的,直到上台后才把凶残本性露出来。如果他们也像诸位这样,尚未上台就杀气腾腾,那根本也就不可能成功地把大部份识字分子哄骗入彀。诸位学毛共,怎么专学上了台后的毛共啊?说到底,还是没文化、毫无历史常识使然。
      这就是我当年“扫荡伪民运”一系列雄文中反复申述的主题。我指出:所谓海外“民运”中的死硬分子,不但是冒充民主人士的毛共余孽,而且还是晚期毛共余孽,其特点是不但不能容忍同路人,就连策略分歧都要视为你死我活的“路线斗争”。因此,他们比现代中共更霸道,更不能容忍不同政见,更要厉行思想专制,其专业就是在网上搞“清理阶级队伍”,发动“网上文革”,掀起轰轰烈烈的“抓网特”的人民战争,直至在中立者心目中彻底砸了民主的招牌才算了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伪民运人士与我党相反相成,相推相挽,起到了我党无法起到的作用,在客观上构成了我党的海外别动队。
      遗憾的是,晚期毛共党文化实在是深入人心,并不光是某些海外“民运”人士的绝活。例如某位“博讯螺杆”也非常精通此道。过去我试图还原真实的历史人物孙中山,就激起了他极大的无产阶级义愤。他将毛共文字狱功夫使出来,批判道:“批孙中山就是批民运”,“现在挖孙中山的坟头,不是等于帮中共的忙吗?”
      这就是说,连历史研究都不能是客观真实、超脱于政治的,只能为反共政治需要服务,谁敢还原孙中山这个历史人物的真实形象,谁就是为中共帮忙,当然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您能想象21世纪还有这种姚文元么?而这据说也是“民主人士”,是中国的希望所在!这些人若是当了国,肯定也要发动戚本禹、姚文元式的“史学革命”,那我还不如在现代中共统治下苟安算了,起码人家现在放弃这套了。
      最搞笑的还是这位先生对我扫荡伪民运的评论:
      “什么‘扫荡伪民运’?哗众取宠而已。‘伪民运’这个概念基本不成立,民运有一些派别很正常,不同的主张不同的纲领,但条条大路通罗马,目标是一致 的,怎么就成了伪民运?只能说民运中混进了共特,利用不同的民运观点制造分裂,比如现在共产党也分左右派,哪个是伪共?打着红旗反红旗也不能叫伪共,那叫 斗争策略。赫鲁晓夫戈尔马乔夫能叫伪共吗?只能叫‘修正主义’,康梁也不能叫伪革命党,叫保皇党。芦笛先生相当于章太炎那样的捣乱分子,成事不足败事有 余。啥叫伪?就是假,但在政治斗争中不存在伪,伪是一种分庭抗礼的对立,对立就不是同道了,所以民运是不存在互相对立的,只能是各立山头的不团结。现在芦笛这块绊脚石不仅碍事,还常常被共特拣起来打人,有他的双重功能。”
      这里的白痴立论,诸如“政治斗争中不存在伪”,我就网开三面,马马虎虎不计较了,否则太跌份——连白痴也该知道40年代的中共乃是伪民运的代表吧?莫非他们真的实行了“新民主主义”不成?这儿只说他那文字狱吏的阴森森的恐吓:“现在芦笛这块绊脚石不仅碍事,还常常被共特拣起来打人,有他的双重功能。”所以,谁敢如老芦那样,不照着那些自封的“人民领袖”定下的调子跳舞,就是共特的帮凶,就该当作绊脚石除掉!
      您说,这些人到底是犯了什么神经病?您就是要大规模报复,起码也得等到“一朝权在手”吧?还没上台便做这种威胁,到底对您个人或是对您的事业有何好处?
      我发动扫荡伪民运,乃是2003年的事,那是被网上人称“三姓家奴”的安魂曲和宇宙级网痞看好戏刺激出来的。重点扫荡的“民运”垃圾人物其实只有两个人,一曰高寒,二曰王希哲,其主旨就是指出他们搞的完全毛共那一套,比现代中共还反动。如果民运队伍不把这类害群之马清洗出去,则业已日薄西山的民运势必被国人彻底唾弃。
      弹指7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我这见微知著的先知先觉的预言一点都不错。当初郑义兄还到《海纳百川》来为高寒打抱不平,最后让那败类告上公堂。这也倒罢了,高寒还配合我党需要,把国内异议人士杨天水、许万平等人坑陷入狱,又涉嫌参与中共特务抛出的烂书《民运精英大起底》的写作,企图以各种无耻谣言彻底搞臭海外民运。就算是中共国安部长亲自出马,也未必能有这丑类的许大神通。而王希哲则完全抛掉了他当年“带兵打中共”的豪情胜概,露出了肉麻的媚共真面目,让我眼界大开——我虽然主张民运效法西方,做忠诚的反对派,但那“忠诚”指的是忠于国家和民族,并不是忠于我党,而王希哲则向大众显示了世上居然也可以有“媚共民运”。
      先知先觉言之谆谆,后知后觉听之藐藐。我的苦口良言没谁能听进去,宇宙级网痞看好戏还上窜下跳,与三姓家奴安魂曲、共党理论权威樊弓(他自称在国内头牌理论杂志上发表文章)一道,对我百般污辱谩骂诽谤。可笑的是,如今高寒辈抓完了“阵营”外的“特务”,抓到“阵营”内部去了,而这却有违于他当年的卫士看好戏“团结对敌”的主张,于是这宇宙级混混便反咬一口,伪造历史,颠倒黑白,把高寒等“反扫荡”壮士打成“扫荡派”,全不顾高寒曾在《万维》发表过《纪念反扫荡大捷N周年》的烂文章。看好戏之类的丑恶表演,让人把“民主人士”和“轻浮痞子与碎嘴婆娘”联系在一起,倒也别开生面,算是填补了伪民运人士留下的空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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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情况3也不能说脑残吧,莫言可能不了解西方。好多人应该都不了解外国是什么样,没有对比也就感受不到天朝有多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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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zxz
      多谢批评。
      俺把“第3种可能性”的表述稍微修改了一下。

      另外,如果纵观莫言的整段话,很难用“不了解西方国家”来替他辩护。
      如果有空,俺还会写点博文,批驳他的另外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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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莫言连这点认识都没有,那他可太浪得虚名枉膺诺奖了。

      而且,对不了解的问题竟敢信口开河“侃侃而谈”,职业精神何在?人如其文,反之亦然,其作品不读也罢。
      再说,诺奖的名声本就仅限于自然科学——理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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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而且,对不了解的问题竟敢信口开河“侃侃而谈”,职业精神何在?人如其文,反之亦然,其作品不读也罢。
      ————————————————————————————
      看来没有职业精神的人还不少啊。这不,又来了一个。
      http://ww.malaysiatimes.org/cat6/node939
      《为什么要社会主义?》——爱因斯坦 194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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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身边就有很多同学被洗脑而不愿醒来。他们也是宁愿拿西方国家也肯定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内幕来安慰自己,似乎只要不干涉到自己,一切都与它无关。
    或许我们永远也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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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大多数人来说,相信美丽的谎言比直面丑陋的现实,在心理上要好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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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么他们的后代就会继续这样生存,世界既然不能改变他们,那么他们也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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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前人傻逼,后人为奴为娼,理之固然。
    喊不得冤枉。
    要怪就怪我们那愚蠢的祖先做了错误的选择,害人害己,贻害子孙。

    2.若我们愚蠢地无为,一如愚蠢的祖先,我们的后人必当继续遭殃就如现在的我们。

    3.天助自助者。
    太祖说得好: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望楼下各位思之慎之,切切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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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你的某些观点。

      某一代人的错误选择会让国家遭殃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比如30初年代德国人让希特勒上台,40年代末中国人让毛泽东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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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说到点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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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莫言是个超级滑头的家伙。“我从来没有赞美过新闻审查这种制度,但我想新闻审查每个国家都存在。”这句话好象是他承认了新闻审查制度不好,但是,实际说的却是中国有新闻审查是正常的,应该的;另外又误导大家,希望大家以为其他国家也有和中国一样性质的行为审查。
    本来对他没有恶感,对他得诺奖一事也不想做什么评论。但是,了解他的言行越多,就越来越鄙视他了。
    对于一只猴子,即使爬到了最高的树上,仍然是一只猴子,而且是一只隐藏了自己的真面目,只亮出红屁股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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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Simeon Chaos
      要评价莫言的为人,“圆滑”一词大概是比较准确到位的。
      他圆滑的为人,同“天朝作协副主席”的身份,是相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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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何清涟:莫言在瑞典的言论考虑了各方面需要:一,关于新闻审查各国都有是考虑党国需要;二、诺奖是颁给个人而非国家是照顾诺奖评委会的面子;三、诺奖发言是本人性情需要。他没能考虑的是中国民间对公众人物的道德期望,因为这一考虑与党国需要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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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圆滑的人还不少
      譬如刘慈欣
      在大陆就星辰大海,反思“博爱”的西方价值是否真普世。
      到了国外就谈文化革命,谈75年驻马店溃坝事故,谈饥荒……
      再联想到他最近被党中央接见,表了表忠心
      书中多次渲染苏联的伟大,表达了对美利坚的仇视
      不知博主怎么会待此人的作品
      他最近很火,该如何给脑残的三体粉科普扇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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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复
    1. TO 御宅暴君
      包括你在内,本文有5条评论被 Google 误判为垃圾留言。
      刚才已经把误判留言恢复出来了——你的那条在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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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nti-confucius 反孔先锋2012年12月8日 15:11:00

    呼唤双虚拟机。

    逃脱东厂,自由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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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Anti-confucius 反孔先锋
      俺会加紧的!
      双虚拟机的介绍,会放到[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0/04/howto-cover-your-tracks-0.html]《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系列[/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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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王小山:问答题:请问是那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说出了下面这句名言:"如果没有新闻检查,大家都可以任意污蔑和诽谤人家。"

    连岳:这么无知和傲慢的话,一定是日本人说的。"
    ..
    哈哈,

    可能性之123都有, 莫老师和好多中国大众普罗类似.

    还有, 看过他描写饥荒的文字, 你就知道那一代中国人, 恐惧根植在基因骨髓里, 他就是个胆小的人, 我个人觉得他一得奖 就呼吁放小刘出来已经算是有良心的人了. 以他谨小慎微个性, 也断不会对外国记者来句不太礼貌的“无可奉告”, "每个国家都有审查制度"是他非常笨拙的方式, 他对俺天朝没词找词的掩盖一番( 他们这年纪的经常爱面子, 家丑不可外扬),他对国外一窍不通. 结果弄巧成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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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感谢博主,我的虚拟机运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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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有点push 莫言 too har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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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唉,不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归根到底人家没说错啊,新闻审查确实大部分国家都有,人家也说了从来没赞美过这种制度。怎么从你嘴里出来人就是五毛?再说,就算莫言内心对党国所谓的“新闻审查制度”没有抵触,而因此随便把与自己政见不同的人定性为五毛,这不又是一种独裁党性的提现吗?想民主,先学学怎么尊重他人!别把民主丑化成新纳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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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ti-confucius 反孔先锋2012年12月9日 14:42:00

      看样子你不是5毛,你是自干五。
      你不但笨而且傻,傻到都没有人乐意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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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孔先锋,骂人是不好的。全民芥末同学,作者在正文里面已经列出了莫言言论的两个逻辑谬误,回帖里面也有人指出了莫言用安检证明新闻审查是偷换概念,类比错误。莫言的错误在于他赞同兲朝的新闻审查。关于新闻是否应该进行审查,是事先审查还是事后惩罚,推荐你阅读《批评官员的尺度》。另外作者批评的是莫言的“五毛言论”,而非给莫言扣帽子。如果作者这样有理有据的批评也算扣帽子的话,你批评博主是“独裁党性”,是“新纳粹”也落入给人扣帽子的逻辑。独裁不是指对不同声音的批评,而是不允许有不同声音。作者何时提出让莫言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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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ti-confucius 反孔先锋2012年12月10日 10:09:00

      2单元,不要煞有介事故作惊人语。
      鲁迅说「倘说良家女子是婊子,这是骂,说婊子是婊子,就不是骂」

      如果你不认为15楼是笨蛋,想必你也不会长篇回复于他。

      另外,你为什么不能分开回复?至少也要分段或者换个行吧。没有阅读能力的还以为你在回复我呢。
      再免费附送,道德高尚的人不是不讲脏话——脏话脏字皆是“圣人”所造,也不是喜摆姿态唱高调 好为人师,更不是头脑不清是非不分以和稀泥为能事为契机出风头,而是切切实实有益于多数人——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绝对是大恶人伪君子之流无疑——有益于社会进步。

      删除
    4. 回复二单元,我前面也说了,就算莫言内心对党国所谓的“新闻审查制度”没有抵触,甚至赞同这种制度,这也是他的选择,暂且不论这种选择是真心还是违心,是对还是错。我现在反感的是越来越多的人把但凡与自己政见不同的人统统定义为五毛或将其言定为五毛言论,然后不管是非对错一棍打死。我从来没给作者扣“独裁党性”或是“新纳粹”帽子,完全是你的误解,我是类比这种行为跟共党的性质,共匪也天天提民主,但它们怎么做?自认为站在正确的立场把异见人士划为反动敌对份子一类,这与现在很多人划五毛的行为有何不同?我认为民主在于包容和多元,不是对方说几句你不爱听的话他就是敌人。文笔不好看客谅解,从来没写过这么长的评论,有错误还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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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o反孔先锋,没有分行抱歉了,谢谢指正。我一直认为骂脏话只是个人的表达方式,和人品什么的没有相关性,当然也和“有益于/有害于社会进步”没有相关性。但骂脏话很明显不利于观点传播,除非你能骂出花来。不过你说的对,我评价你骂人是自作多情了,“故作惊人语”。

      To全民芥末,莫言是个言行不一致的典型,一方面抄写讲话,一方面又在标榜自己的独立,为新闻审查背书,今天更是公然撒谎否认很多作家被监禁。他就是个体制内的典型,圆滑世故。

      民主的多元不但要保护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也包含保护对不同意见发表批评的权利,否则就会变成逆向歧视。合适的批评就是就事论事,不利用私德,或无关论证污名化对手。我不认为博主把莫言看成敌人,他只是反驳莫言观点,所以讨论都集中在公共事务上,我不认为有什么越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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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nti-confucius 反孔先锋2012年12月10日 23:26:00

      回复5单元,
      你的主要问题不是自作多情给予“评价”,而是胡说八道信口指责,原因及用意3单元已有所述及。这样的小“策略”小聪明不会有特别好的效果,因为“各打五十大板”式的无能伎俩不会带来公正 亲和的形象,正直善良的人甚至耻于与之为伍。
      至于传播的理论,略有了解——以下针对你扎的“稻草人”。
      骂人的话多数古已有之,能够流传至今,足见其传播力之强。会不会有笨蛋认为,回答了你的这个陷阱问题就等于承认了你的无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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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回复五单元:
      哈哈,木有错,非常赞同你说的“ 民主的多元不但要保护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也包含保护对不同意见发表批评的权利,否则就会变成逆向歧视。合适的批评就是就事论事,不利用私德,或无关论证污名化对手。”

      而我所表达的观点就是本文作者仅靠主观论证,将莫言的言论定为“五毛言论”为不合适的批评。
      批评没错,批评是言论自由的重要体现,但我想没有人喜欢接受不尊重对方的批评,对莫言模棱两可的话你可以不喜欢,可以批评,但像作者这样表达出全面恶意批判的言论我觉着不妥,有点文革的味道,因为莫言内心咋想的,是主动还是被动咱谁也不知道是吧。哈哈,不知不觉又写这么多,你可能不同意我的观点,欢迎讨论,发现讨论的越多学到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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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全民芥末
      之前把这楼的留言给漏了,抱歉 :(
      欢迎提出批评意见 :)

      其实本文的重点在于:让读者更多地了解“言论审查”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
      本文开头列举莫言的事情,只是作为一个“引子”。本文的重点,其实跟莫言无关。

      另外,本文并没有说“莫言是五毛”,本文的观点是“莫言的言论中,出现了和五毛一样的逻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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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很簡單, 政府做的任何事情都需要經過人民的授權. 所以關鍵不在於有沒有新闻审查, 而是政府做新闻审查有沒有得到過人民的授權?
      中共的新闻审查得到過人民的授權了嗎? 當然沒有. 所以挺中共做任何一件事, 不用問政府有沒有得到授權, 都是錯的.
      >>>唉,不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归根到底人家没说错啊,新闻审查确实大部分国家都有,人家也说了从来没赞美过这种制度。怎么从你嘴里出来人就是五毛?

      删除
    10. 我支持全民芥末.那个反什么先锋,素质真是差,一上来就人身攻击.别人的观点你不同意可以讲理,没必要跟乌眼鸡似的斤斤计较."五毛"这个词更多成了某些人肆意打压不同意见的大帽子,和那些愤青爱国贼动辄冠以他人"汉奸"有何不同?都是缺乏教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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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有些东西就是错误的,侵犯人权的。不然歧视黑人,崇拜纳粹也可以说是个人选择,装理客中谁都会,其实不过是害斯德哥尔摩式的投降,伪装成客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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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中国数字时代 - 编程随想 五毛言论点评—— 每个国家都有审查制度 - 中国数字时代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12/12/%E7%BC%96%E7%A8%8B%E9%9A%8F%E6%83%B3-%E4%BA%94%E6%AF%9B%E8%A8%80%E8%AE%BA%E7%82%B9%E8%AF%84-%E6%AF%8F%E4%B8%AA%E5%9B%BD%E5%AE%B6%E9%83%BD%E6%9C%89%E5%AE%A1%E6%9F%A5%E5%88%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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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可以不说,奖也可以不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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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事实就是,人治 法治的区别 明文规定不准贪污 还可以贪污 那才是真正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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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為了大家的安全,
    鄭重向大家推薦一款安全瀏覽器:JonDoFox

    還有瀏覽器的匿名性在線檢測:http://ip-check.info/?lang=en
    注意,一定要點擊下面的start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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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希望博主能夠推薦給大家。

      另外,https://anonymous-proxy-servers.net/en/software.html JonDo可作為tor的替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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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个速度惨不忍睹,只有2.几K。虽然匿名性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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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 JonDoFox
      多谢分享 :)

      俺去年曾经尝试过 JonDo,当时没搞成功,JonDo 一直无法联通。

      或许最近的版本有改进了,过几天俺再去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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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俺也试过,好象不太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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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以上種種都說了很多,但是有一個細節貌似沒有提。我稍微提一下,我也是看香港的時事節目-《頭條新聞》,説莫言去領獎,有九個貼身官員隨同。包括山東的高官去。看來他所有行為和言論都給挾持了。総的來說,像莫言這種人,跟博主一樣,沒有什麽好期待的……正如王丹説,劉曉波是真君子,司馬南是真小人,莫言是僞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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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这是瞎说阿,说莫言没啥好期待的,咋说是和博主一样的呢?
      ——故意给博主抹黑。浑水摸鱼的忽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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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楼上的Jnn,请用心看,人家20楼的意思不是说莫言跟博主一样,而是他跟博主一样,对莫言这种人没有什么好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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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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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说白了,,民主式国家的“审查”,是为了保护全国人民,然而共惨党的“审查”,彻头彻尾是为了共惨党自身的独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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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编程随想 继续讨论。

    但是我本来就对莫言不熟悉,但是你本文中也没有好好地说明莫言已经构成帮凶的行为。在对他下定那条评论之前,应充分地论证好莫言已经构成帮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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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御宅暴君
      关于“帮凶”的观点,俺刚才在5楼回复了,补充说明了一下。
      这里就不重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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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前几天看有关美国最高法院的书,讲到美国为何对反色情立法非常不力,就是因为在美国主流的政治理念里认为“人不能因为含义模糊的规定受罚”,而他们认为色情是无法清晰定义的。我身边很多人还认为翻墙是非法的事情,包括一些网络技术人员,不知道中国这方面根本没有明确的法条,全凭楼主所说的“戈培尔法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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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实“墙”才是非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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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Victor the Blind Archer.
      你首先要問的, 是中國有沒有合法的立法人員. 什麼是合法的立法人員? 就是立法人員是由人民授權做立法工作的.
      為什麼需要人民的授權? 因為這個國家叫做共和國. 人民是共和國的主人. 立法人員是公僕, 是需要得到人民委任授權, 才能夠做立法工作的.
      >>>不知道中国这方面根本没有明确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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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对莫言的这俺文章有什看法。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6033226/?start=0
    楼主对文章下面“阿糕”的评论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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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这篇《反叛父母》/《狼一样的反叛》
      俺不是太赞同——感觉通篇都在强调反叛,煽动有余而理性不足。建设性也不足。

      另外一个问题是对老毛的吹捧。
      作者想拿老毛童年的事情举例,不是不可以。
      但后来又扯到延安时期的事情,感觉就是肉麻的吹捧。
      看看如下这句:
      “毛主席在延安窑洞里曾一边与大记者斯诺纵谈天下大势,一边拉开裤腰抓虱子,这是何等的了不起!是大英雄的本色,是真名士的风流!敢于拉开裤腰抓虱子表现了毛主席的天才风度。”

      对于该网页下面“阿糕”的留言,有两句俺比较赞同:
      “我们对推翻父母也没有兴趣,我们在乎的是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立新,自然能破旧。”
      “须知反叛不等于人格的独立,不等于精神的自由。”

      最后,俺有点怀疑这篇到底是不是出自莫言之手——感觉没啥水平。

      删除
    2. “一边与大记者斯诺纵谈天下大势,一边拉开裤腰抓虱子”
      在别人面前脱裤子谈论天下大势,这是耍流氓不知羞耻。我看到我都想吐,真不敢想象那位大记者怎么谈论得下去?

      “据斯诺《西行漫记》载,毛泽东的父亲专制、冷酷,毛泽东很小就敢于跟父亲抗衡,父亲每每用孔孟之道镇压他,他后来利用孔孟的话来反驳父亲的镇压。在一次寿席上,父亲骂他,他回骂父亲,父亲追着打他,他逃到一口井边,说你要敢前进一步,我就跳下去。他巧妙地利用了人类会自杀这一锐利武器,把父亲打败。这一次斗争的胜利意义重大,既然毛泽东本人几十年后尚不能忘记,我们就无法忽视这件事在毛泽东这一当代大英雄的性格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我有时突发奇想,如果有哪一位勇敢的艺术家拍一部我们伟大领袖和导师的传记片,把这一情节拍进去,会产生什么样的艺术效果”

      还要把专制暴力的垃圾文化带到电影里去,明显的煽动、灌输“仇恨”、“暴力”啊?

      《狼一样的反叛》/《反叛父母》通篇都充满着”专制“、”暴力“、“地痞流氓”的肮脏文化阴影,(父母子女)以专制对抗专制的轮回丝毫没有一点民主平等、尊重、自由之精神的意味。
      同样大部分网友的言辞激烈暴力也可以看出深受“专制主义”文化危害影响——往往是口头上反专制(对民主的理解仅仅是停留在“一人一票”的表面形式外壳上),但思想、行为上却是以专制的方式来对待别人。

      “平等、自由的思想”才是内在的本质,(思想)本质上没有发生改变永远都是在走形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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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26樓樓主. 我對“阿糕”的评论很認同. 特別是: 须知反叛不等于人格的独立,不等于精神的自由。
      >>楼主对文章下面“阿糕”的评论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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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最近QQ上遇到的几个所谓自干五,我稍稍说点就高潮 开始黑国民党 黑台湾 可惜我不是国粉 然后他们最近开始抱怨工资待遇差 仔细一打听 还是混关系进去的公务员 难怪那么积极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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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为一个资深国粉建议你,少跟二逼谈论那些事情,所谓自干五,理中客,无非是一群自甘为奴的人,嘴皮子不好就不要吵,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能说,此外不要再用QQ了,这玩意实在没前途,微信啥的也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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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啥叫"资深国粉"?国民党的忠实粉丝(要加入国民党吗)?啥叫不能黑国民党?这究竟是爱党还是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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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国民党虽然也不是太好政党,比起共产党还是强得多,楼主也说了,不止黑国民党,而且黑台湾,黑国民党还说的过去,那黑台湾算什么?另外爱党爱国也不冲突,只要不爱共产党就行,再说了,国民党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经历了好几次的变化,你知道我粉的是哪个时期的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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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28楼的网友
      说到“自干五”,不得不感叹——自干五太多了,随处可见啊。
      为啥会有这么多自干五捏?不妨看看前几个月的博文
      《[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4/02/brainwash-and-idiot.html]聊聊洗脑和脑残——分析“脑残的起源”和“脑残的觉醒”[/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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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刚发现你的博客,太赞了,篇篇文章都言辞犀利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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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我是一名台灣法律系學生,我剛剛看到全民芥末指責博主的文章應該算是構成對莫言的一種侮辱,而不符合在自由與民主底下互相尊重的精神,其實我覺得這個話題很有趣,我希望有這個榮幸能分享最近在台灣的一個法院判例,剛好就在談言論自由與民主法治的界線。

    案例事實是一個開貨車的司機再被警察[可以理解為台灣的公安],違反交通規則攔下時,對警察罵幹你娘。然後被以公然侮辱罪起訴,最後法院判決無罪。小弟我節錄判決文部分。

    被告於聲請簡易判決書所載之時、地口出「他媽的」等語,其對象究竟為在場之警察、被告配偶賴莉婷,抑或被告自言自語?亦即被告是否有侮辱公務員之真實惡意?抑或僅為單純宣洩情緒之口頭禪?

    (一)按是否構成「侮辱」之言論,尚非可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是否基於具體事實之陳述,或即便非真實,惟仍非真正惡意之陳述,或對於具體事實或無具體事實之抽象的合理的評論,綜合判斷之。且言論是否粗俗,端賴個人之品味而定,又即使是說出如「幹你娘」此等所謂「三字經」言論者,國家是否就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更遑論所謂「侮辱性言詞」或「名譽受損」,就公然侮辱罪而言,顯有不確定概念之嫌,實務操作上,恐極易流於法官的主觀價值判斷,祇要法官認為不中聽的話(或以法官個人價值嫌棄的言詞、文字),就會構成侮辱罪?實則被告所言「他媽的」語言,正係中國大陸人士或長期居住台灣之所謂「外省人」習用之言詞,與台語發音之「幹你娘」語言,均係台灣社會長久存在的俚俗言詞,更係傳統父權、農業社會,倚重勞力,因而以男性為主,將女性視為男性附庸、屬於男性財產的輕蔑表現,當對他人不滿時,潛意識以侵害他人財產的意志,以表彰自己的支配權力,任何人於自小的生活經驗中,或多或少均聽聞過類似言詞,其代表台灣社會的另種深層文化,不論吾人是否認同,是否感覺粗俗,當此等言詞充斥於我們的生活環境中,多數男性從父執輩耳濡目染,因而很自然且習慣地使用此等言詞,以發洩負面情緒,不論是出於對他人或時事的不滿,男性(甚至女性)如同反射動作般的使用「他媽的」或「幹你娘」語言,並不必然反應出說話者的主觀意欲,更難謂必有侮辱公務員之犯意。甚且,北京話發音的「他媽的」三字,並無任一字詞有骯髒、不雅或隱含性暗示等所謂穢語之含意,毋寧僅係說話者習用發洩情緒之口頭禪或發語詞。查本件被告為72年次,高職畢業,從事運輸業,家境勉持,平日慣用語言為國語及客家話,業據其於警詢及本院審理時陳明在卷,依其智識、教育程度、社會經驗、身分地位等情狀,渠慣以「他媽的」為宣洩情緒之口頭禪或發語詞,非無可能。

    九、末須強調者,所謂侮辱性言論,均係涉及行為人主觀評價的意見表達,相較於誹謗帶有不實事實的傳述,侮辱言論反而更應受到言論自由的絕對保障。我司法實務上,檢察官祇要提出證據,說明被告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或事實上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或共聞之狀況下,曾經使用粗俗、不堪入耳之言論,即構成公然侮辱罪或侮辱公務員罪。而此處究竟被害人、被害公務員的「名譽」如何受到減損,檢察官都是以「因而侮辱」被害人此種循環論證的說法表示,或者僅以因被告使用之言詞粗俗不堪,「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於社會上之評價)」等以結論回答結論的用詞,即認已盡舉證責任。惟言詞是否粗俗,端賴個人之品味而定,且實情往往是,被指摘者不會因為幾句粗俗言詞就受到社會上負面評價,毋寧反是說出此類粗俗言詞的被告,會被社會評價為品位不佳、人品不良者,而遭致人格貶低的社會評價,如此所謂「名譽」受損者,豈非提起告訴者,反係被告?!更遑論公務員執行職務,當無不許被執行人民質疑其合法性之理。最後,保障言論者以最有效之語言表意,原本就是言論自由的核心範圍,而語言、文字之選用,本來除了客觀意思之傳達溝通外,還有情感表述的成分在內,特別是「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強迫一個人在情緒激動時不得「口出惡言」以發洩情緒,無異於強令行為人找尋其他宣洩出口,反而另滋生毀損、傷害或其他更嚴重的無可挽回的犯行發生。簡單的說,在公然侮辱罪,被害人被侵害的究竟是否「名譽法益」,因為在欠缺事實基礎下,檢察官如何證明被害人名譽受損?至於對公務員侮辱也是同樣道理。當行為人就是認為被害人或公務員的言行舉止及人格,應該受到這樣的負面文字、言語評價,國家憑甚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國家(檢察官)又要如何始得證明所謂被害人並不具有被告所「形容」的品行或執行職務的外觀。換言之,一個涉及個人主觀判斷的評價,如何以他人(檢察官?法官?被害人自己?)的評價來代替,就客觀的角度而言,檢察官要舉證「名譽受損」,無寧是「不可能的任務」,因而幾乎所有不具事實基礎的公然侮辱案例,是否應該以檢察官未盡到說服責任,法院也無法消弭合理懷疑,而判處被告無罪。但是要檢察官(或告訴人)去證明一件「無從證明之事」,又係強人所難,所以司法實務的發展反而成為,祇要證明「有此言論」即成罪。本院因而感慨:我國實務認定公然侮辱「極易也極難」成罪。總之,從結果來看,本來是檢察官「不可能(有罪)的任務」,竟變成被告「不可能(無罪)的任務」,甚值司法實務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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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辯論學的喜愛者
      多谢台湾同胞捧场 :)
      非常感谢分享台湾法院关于“言论自由”的判例 :)

      关于“言论自由”的法律界定,俺比较欣赏美国宪法的原则。
      之前俺发过一篇《[url=http://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4/02/freedom-of-speech.html]政治常识扫盲:澄清“言论自由”的各种误区[/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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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你要是答记者问,也得这么说,谁都不想过嘴瘾被天朝秘密处决。人家说不赞扬已经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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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还有 ,什么叫怂蛋,你得把他换成你想想,你不也是隐姓埋名搞抹黑吗,骂别人可别带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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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有一个不相关的奇怪问题
    为啥是Heil hitler
    漫威Marvel里面却是Hail hydra呢
    难道就是为了避免这一个纳粹言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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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我是不知道美国的哪条法律能把sing for the moment视频中的gun和toting pistols都审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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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国实行分级制。有时候不是完全审查掉,而是作了分级审查,成年人能看血腥的枪战片、色情等,少儿则受限制。如果包含这些敏感内容,则必须包含分级标签。某些游戏也是类似的审查,所以游戏公司才可以让你设置隐藏血液飞溅的设定。
      应注意,审查不等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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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o what? 难道你想说长城防火墙是合法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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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激动个屁:)我是指出美国的审查同样存在不合理之处,应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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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B,激动的是你吧?
      用so what的语气是很所谓的,这都不知道?
      美国人的事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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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听说你要反我,请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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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大概是莫言本身反感这种制度,又不敢说出真相。
    但是美化还真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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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多的还是一种软弱的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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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其实我确实见到过相关法律和通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来自2017年末
    无论是关于领导人的,还是关于热点新闻舆论的。
    个人觉得我国审查制度最大的问题还不是法律的有无。
    而是法律流程的缺陷让法律缺乏的正当性、合法性(相对国家宪法)和足够的公信力(例如1.8J的枪支判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的修改有多少能被拒绝,意见征集稿有多少不会变成正文?
    依法治国快实现了,但是依民制法和依(宪)法执法呢?

    顺带一提,现在天朝办事还是很讲流程的。真正的问题出在整个社会的胆怯和政治冷淡。包括我自己,无论是谁,但凡是不敢站出来的人、不敢公开发声的人,谁都得背锅,谁都跑不了。

    我个人觉得,现在中国的大部分人的行为方式都是博弈论中的互惠利他主义,也是个体最优选择。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也是这种行为方式。
    不过不同的是,我们国家在郑智层面上的利他主义氛围并没有形成。尽管个体的选择是一样的,最后整个社会的选择却不尽相同。(一个例证就是中国人到了美国无论是合作还是个人权利的声张都不是问题了)
    难道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因为社会阻力小和我们越走越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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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我在国外几十年,觉得这些说法包括楼主的,基本是两类,一是以为美国的选举就是民主才算合法,其实哪国都是由少于1%的人统治的;二是觉得要把判断对错交给人民,其实只能交给法律。按你们这些民主人士-管杀不管埋-非乱不可。其实,看看跨国公司是如何管理的,就知道国家也是一样的,其余的都是洗脑。美国政府的洗脑=普世。当然,我也希望中国能做到价值观统一,但短时间就只能是普世=美国的价值观,而且中国必须且只能成为第三世界-想做狗腿子都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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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提一个问题
    我三个月前跟一个五毛在一个国内视频网站上吵嘴(主要是以私聊的形式),起因是我在一个党国的宣传片上提到了朝廷两个字,那个五毛就来劝我"自醒",我被激怒了,就用从里的技术来严厉的质疑他,然后他也被激怒了,说了一大堆风凉话,重点是以下几句

    1.你写的这些东西,俺压根就看不懂.
    2.俺不吓你,知道维稳吗,来个思政教育7天套餐体验下不?
    3.放心,你不会被抓,我现在确实没有权力跨省抓捕你,不过万一你的言论惹到有权力的人呢.
    4.年轻人要对事物有敬畏之心,隔着一层屏幕就毫无畏惧是不行滴.
    5.还好你真的就是个群众,要是个名人,你会立刻消失在公众的视野.
    6.司法机关将依法保留追究你的权利,保留不是不追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动吧.

    三个月过去了,我还没事,不过心中的恐惧总没完全消散,这个五毛最后那几句话还是挺有恐吓力的,请看到的热心网友帮我分析一下我是否面临未来的风险,此人是否为我留了档,以后是能反咬我一口?

    根据5.,此人很可能在后台查了我的个人信息,根据此人的口气,可能是个干部,但权力很有限,最后那一句"不是不报"更多的像是阿Q情节,"等着吧,妈妈的!"

    请路过的热心网友就我所遇到的麻烦发表一下见解,帮我解答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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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灭绝支那贱畜2019年1月25日 02:35:00

      窝来给你分析分析

      1、俺是流氓俺怕谁,你遇到一头不讲理的五毛支畜啦
      2、诉诸恐惧,五毛常用手段之一
      3、扯虎皮做大旗,也反映出来赵家走狗骨子里的奴性,崇拜权力
      4、可能是个“老家伙”倚老卖老,活了大半辈子结果以当乌龟为自豪,简直活到菊花里去啦,号召你也要当乌龟蛤蛤蛤蛤蛤
      5、你要真是名人,这头支畜说不定屁都不敢放,支畜就是欺软怕硬的
      6、司法机关要抓人,不会先在网上通知罪犯的,从网上有很多骗子冒充警察抓人,在QQ、微信等平台诈骗成功来看,支畜还是应该多学习一个,自家猪圈的常识规则总要了解

      要抓你不会和你聊那么多,直接上门;维稳需要成本,你的言论影响力不足,还不值得支共出动走狗抓捕;为你留档?你倒是看得起自己

      分析结论:你遇到的不过是一头妄想进入支共体系混饭吃的自干五贱畜而已,属于赵家走狗里面最低贱的那种,它冒充官办五毛恐吓你罢了,你这头支畜也是智商感人蛤蛤蛤,不必担忧,多多学习西方文明知识,早日脱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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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灭绝支那贱畜2019年1月25日 02:43:00

      提醒一下墙内支畜,如果胆子太小,像楼主这样被五毛恐吓到3个月过去屁事没有还要害怕的,就不要在墙内发表和你们共爹价值观不同的观点。应学习下窝的脱支理论,以脱支为目标,支那猪圈这个大粪坑圈养的弱智支畜太多,不是多讲几句道理可以改变的,先拯救自己最重要,其他的支畜你管它们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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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回答的还真不错,不过我觉得你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体制内人士(也可能是一位激进的墙内,或者移民人士),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不知道你是受过什么刺激?

      你传达的信息很可能是意图造成翻墙网民和墙内网民的隔绝,通过美化翻墙网民,贬低墙内网民“支那猪”,造成翻墙网民的心理膨胀“飘飘然的要飞去了”,使得翻墙网民认为墙内网民都是无可救药的。

      可是翻墙网民都是脱胎于墙内网民,一开始,大家都是愚民,没什么不一样的。你也是用简单的二元思维将全国网民“一刀切”,非黑即白,墙内网民也有不少对时局不满的,他们虽然不一定会做成么,不过他们需要翻墙,翻墙软件大多会得到那些人的好评,即使让一个墙内网民部分摆脱被洗脑的状态,也是一件好事。

      所以我还是要警惕你的言论,路过的网民也可以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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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灭绝支那贱畜2019年1月25日 13:32:00

      to 3单元
      你对窝的推测通通都不对,把窝的调侃当真,却看不到有用的地方,还是要好好学习加深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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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刘晓波侯德健都声明广场未见死人 0202年了看见这种谬论实在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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